附件5
2016年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农村独生子女及双女户子女考生审批表
姓名
性别
出生年月
家庭住址
学籍号
父亲姓名
母亲姓名
毕业
学校
意见
审查人签字: 学校盖章
年 月 日
县市区
计生
部门
审查人签字: 单位盖章
教育局
注:1. 报名时农村独生子女持《独生子女证》、双女户子女持《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》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交初中学校。2.初中学校验证后,将原件及复印件报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。